条律和规则
- 会员资格和权利
- 接受本会章程和规则的所有新加坡公民、新加坡永久居民和外籍人士,不分年龄,均可加入本会。
- 未满十八岁的人士,若未经父母或监护人书面同意,不得成为会员。
- 本会成员包括:
a. 普通会员;
b. 少年会员;
c. 永久会员;和
d. 名誉会长。 - 普通会员
此类别的会员资格对二十一岁或以上的人士开放。普通会员有一切的投票权,并有权当选为董事会成员。 - 少年会员
此类别的会员资格对二十一岁以下的人士开放。少年会员无表决权,无权当选为董事会成员。 - 永久会员
此类别的会员资格对在本会活跃至少五年的普通会员开放。接纳永久会员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。永久会员有一切的投票权,并有权当选为董事会成员。 - 名誉会长
董事会可邀请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。接纳名誉会长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。名誉会长没有投票权,也无权当选为董事会成员。 - 外籍会员
外籍会员无表决权,无权当选为董事会成员。为避免疑义,外国人士是指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的个人,包括持有新加坡工作证或工作许可证的任何个人。 - 禁止未经授权使用会员证和会员徽章
会员证和会员徽章不可转让,不得作为担保或其他方式借给、出售、质押或给予任何人。会员资格中止或终止后,无论是因辞职、开除或其他原因,会员应停止展示、佩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其会员证和会员徽章。